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上院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请示(三)
2018-07-05 来自: 山东青州圣水峪 浏览次数:4573
第二节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布局
村落傍河而建,南部坑塘景观,中部核心景观,东南部河流景观,南部田园景观环环相扣,形成了自然与人工##结合的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现状绿地等背景,与村内绿化布置紧密结合。
二、绿地分类规划
1.村庄绿地规划
村庄绿地是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 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是村落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2.公园绿地规划
历史文化公园:通过对房前屋后的废墟的绿化再造,同时结合对内部古墙、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还原原有村落文化景观,同时使公园具有历史文化气息。
古河道公园:充分利用现状池塘的自然资源,通过绿化改造,减弱人工痕迹,增加了亲水性。扩大抬高蓄水池水面,让其景观与周边传统建筑相互衬托,形成水天一色的景观。
第三节 景观风貌规划
一、规划区景观风貌特征
规划结合保护区用地现状,保留传统风貌的特点,利用现状传统建筑和水系的自然优势,创造 “河脉相接,水塘映柳,青瓦田间”的规划区景观风貌。
二、规划区景观空间结构特征
规划片区景观遵循“以人为本,环境先导,保护风貌”的原则,以外围农田为景观背景,以规划片区内上部老街、中部中街、下部下街景观走廊为主要横向游览路线,通过纵向轴线将三条横线串联起来,架构起景观网络骨架。以历史文化公园、核心保护区、古河道公园、风景广场、文化广场为景观节点所形成的景观空间结构特征。
三、景观形象要素
对景观廊道、规划区边缘景观、景观节点、小品、建筑风格、规划区色彩这些反映规划区景观风貌的要素进行控制和规划。
1.景观廊道:规划五个摄影点、形成5个景观视廊。
2.规划区边缘景观:均向外围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开放。
3.景观节点:展览馆、风景广场、文化广场、历史文化公园、核心保护区、古河道公园等。
4.规划区特色小品:包括保护区风貌古井、古树、教堂、修真宫、路牌、休息座椅等。
5.建筑风格:保护区建筑应注重风貌不变、形象的统一性、地域性和独 特性,应体现传统民居风格。而安置区的新建筑应与保护区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6.建筑体量:建筑体量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宜过高过大,应以 1 层为主。
第九章 规划保障及投资估算
##节 保护整治项目与措施
近期保护规划重 点范围为保护区、老街入口旅游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具体包括:
一、建档与挂牌
对古村内所有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档案,真实记录历史建筑的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对每处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进行挂牌保护;在保护区主要出入口树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上院村历史沿革、概况特色、保护区划等。
二、保护区内重 点建筑与院落的保护与整治
对村内的所有文物和建议性历史建筑进行严格保护,对保护区内主街两侧建筑进行保护与整治,对保护区内具有传统风貌、但质量较差的和严重影响风貌的建筑进行抢救式维修和整治,形成具有一 定规模和连续性的传统风貌。
三、重要传统街巷风貌的改善
对老村内的街巷及两侧沿街建筑进行保护和整治,保护传统街巷原有风貌;对主要街巷及台阶铺装进行整治,建立严格的机动车管控制度,减少机动车对街巷的破坏;通过合理模式,增加主要街巷两侧院落的开放比例,充分展示老村风貌。
四、周边环境打造
对村内已硬化道路和广场采取种植绿化或适当的景观处理,以消弱对其整体风貌的影响。
五、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在保留现有传统街巷格局的基础上,加强道路及交通设施建设。对车行路、人行路在路面材质、道路宽度上予以区分,提高车行路路面质量,加强停车服务职能;提高保护区人行路的景观风貌,在不破坏传统肌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小型绿地、景观小品,增强游客观光 体验的趣味性。
六、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建设旅游服务中心、酒店服务等为一体与传统建筑风貌一致的建筑;以上院村民住宅改造为主导,建设特色商业街、住宿精 品客栈等。
七、基础设施建设
供水设施:现状给水管网不完善,规划考虑予以完善,并增加管网服务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
污水处理设施:对村落整体污水管线进行整体规划,保留现有的部分排水管线,管线敷设方式地埋为主,管径 200-300mm;村落北侧、南侧分别设立 1 处栅格式化粪池,对村落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供电设施:对村庄内电力管线进行梳理和优化,近期电力管线架空敷设,远期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地埋。
电信设施:保对村庄内电信管线进行梳理和优化。
垃圾处理设施:从远期游客量将呈上升趋势考虑,在村庄南入口处规划一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集中收集各类生活垃圾。
八、规划区公共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和传统村落展览馆,作为村落的文化特色展示空间;保留现有的卫生室,满足村民及游客就近就医需求。
商业服务业设施:将部分传统民居的功能置换为商业服务性质,打造村落的若干处活力点。
第二节 政策保障
青州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并颁布弥河镇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办法,地方镇人民政府制定上院村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应包括:
(1)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的划定,应包括四至边界、各项具体管理和环境治理要求。
(2)管理体制与经费,包括各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责。
(3)根据规划内容制定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
(4)制定对保护行为的奖励以及对破坏活动的处罚措施。
第三节 管理机构
建议组建上院村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委员会,以管委会为核心,对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区内其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直接综合保护管理。任何新建和改建工作均需得到管委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方##,方可实施。
建议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由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的责任规划师协助对建设方案审批。 完善机构体系,尽快组建档案资料库、事业研究机构,并与地方相关##机构合作。
第十章 附则
##节 成果内容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传统村落档案四部分。
第二节 编制主体
本规划由弥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节 规划调整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由弥河镇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
区位分析图
周边旅游资源分析图
建筑权属现状图
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
保护区划图
总平面图
建筑整治措施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旅游发展规划
村庄旅游规划图
自然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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